刑法解释:第四十四条【拘役刑刑期如何计算】
时间:2023-06-11 08:46:54 25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解释】本条是关于拘役的刑期如何计算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这里所说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是指判决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刑事拘留后进行关押的期间,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天。

全文2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拘役 最新知识
针对刑法解释:第四十四条【拘役刑刑期如何计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刑法解释:第四十四条【拘役刑刑期如何计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