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购买的房产遭遇烂尾之后,购房者决定擅自停止支付贷款,这无疑会导致如下严重的法律后果:(1)、房屋遭受低价拍售倘若购房者未能按时完成还款义务,由于其贷款是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所得,因此在逾期付款一定期间后,若银行催收无果,便极有可能采取收回房屋的措施。而在收回房屋之后,银行往往会选择以较低价格进行公开拍卖,以此方式回收资金。换言之,断供者的房屋很可能会直接面临被银行拍卖的命运。(2)、长期承受债务追索压力在房屋被拍卖后,若仍无法完全偿还银行贷款本息,银行有权继续对购房者进行追偿。除非购房者在未来失去所有财产,否则银行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3)、已支付房款付诸东流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需缴纳首付款、契税、维修基金以及城市配套费等多项费用。然而,一旦发生断供事件,这些款项大部分都将无法挽回。(4)、已偿还房贷无法追回对于通过贷款购房的人士而言,在购房之后,他们需要按照约定每月偿还贷款。一旦房价下跌,购房者选择断供,那么其先前所偿还的房贷将全部损失殆尽。(5)、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主动断供的购房者将有极大可能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进而对其个人信用状况造成严重损害,最终乃至影响到日后的贷款甚至就业生涯。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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