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中人身权利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和权利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包括以下四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作者创作作品后,有权利将作品供他人阅读。
2.署名权:即作者可以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
3.修改权:即作者可以修改自己的作品或者授权委托他人修改自己的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其他人的歪曲、篡改而破坏作品整体完整性的权利。
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不包括哪些
著作权不保护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
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
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
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
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
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这类作品包括三种。
第一,国家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第二,时事新闻。
第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著作权许可使用是哪些
1.普通许可,也可称“一般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作品以及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是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排他许可的独占程度比普通许可高,比独占许可低。
3.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在约定许可期内自己也无权行使相关权利,更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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