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莲和男友肖-坤已恋爱同居多年。2008年底,王-莲的儿子应征入伍,这让王-莲非常高兴。这么多年来她含辛茹苦抚养儿子,现在儿子终于长大了,她决定宴请亲朋好友,一为庆祝二为饯行。因宾客众多,她把宴请地点设在相邻的两家饭店,分身乏术的她让肖-坤在另一家饭店替她招呼宾客。等吃完饭,王-莲赶到肖-坤所在饭店时,发现肖-坤已经醉得走不成路了。于是王-莲和朋友小张一起打车将肖-坤送到租住处,并安置到床上躺下,随后将门反锁后离开。第二天早八点,当王-莲来到肖-坤住处时,竟发现肖-坤已经死亡。后经法医鉴定,肖-坤系饮酒过量诱发疾病而死。
肖-坤的突然离去,令肖-坤的儿子肖-桐、肖-坤的母亲肖*奶悲痛万分,他们认为如果不是王-莲把肖-坤叫出去陪客人吃饭,如果不是王-莲和小张把醉酒后的肖-坤独自反锁在屋内,没有尽到照顾义务,导致其因醉酒诱发疾病,那么肖-坤也不会死亡,王-莲和小张得为她们的过失负责,遂一纸诉状将王-莲、小张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承担死亡赔偿金十六万元、精神抚慰金一万元。
对于这样的结果,王-莲感到一肚子委屈,她认为在这件事上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是自己让肖-坤喝那么多酒的,并且她和小张在肖-坤醉酒后把他安全地送回了住所,已经尽到了应尽的责任,所以自己不应该为肖-坤的死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肖-坤作为成年人,明知自己患有高血压、胰腺炎等不宜饮酒的疾病,却不能控制酒量,其应该为自己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肖-坤系受被告王-莲委托招呼王-莲的亲朋喝酒,致使自己大量饮酒,王-莲明知肖-坤患有疾病,但在肖-坤醉酒后没有完全尽到注意义务,其应该为肖-坤的死亡承担相应责任,而小张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遂判处被告王-莲赔偿原告肖-桐、原告肖*奶死亡赔偿金三万元,并依法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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