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方因健康原因而对丈夫产生嫌恶,并决定终止婚姻关系时,她有权通过向司法机构提起离婚诉讼或在与丈夫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后,签订合法的协议离婚手续来实现这一意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某位伴侣身患疾病且在接受治疗后仍未得到改善,以至于无法维系正常的夫妻感情,那么,他们就具备了离婚的条件。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在此种情况下选择离婚,如假设离婚时男方生活处于较为困难的状态,并且另一方(即女方)具有经济承受能力的话,那么在离婚之后应当给予男方适当的援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