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贺某夜晚外出晚归,发现有警车停在其家门口,遂上前询问,与办案人员发生口角,进而争执推搡,过程中用砖头将办案人员砸伤,被以妨碍执行公务罪拘留,后取保候审。我作为其辩护人参与此案。
办案思路及心得
接受此案后,说服嫌疑人及家属积极赔偿受害警员的医疗费等,取得其谅解。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其没有犯罪故意,属情急之下所为,嫌疑人在一直遵纪守法,表现良好,此次属偶犯,犯罪情急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且对受害人积极赔偿,应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
合议庭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贺某一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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