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是否要偿还丈夫遗留的债务,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丈夫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则妻子不用偿还;但是妻子继承遗产的,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2、如果丈夫遗留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则妻子要偿还丈夫遗留的债务。
【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删】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妻子有赡养丈夫的义务吗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赡养义务是平均的,但是生活条件不一致的,经各方协商,可以不均等承担。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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