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杠杆收购
所谓杠杆收购是指收购方为了筹集收购所需的资金,向机构借款或发行高利率、高风险债券,并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为这些债务提供担保,同时用后者未来的现金流偿还债务的方式。这种方式是根据杠杆的原理,使收购方可以用少量的资金得到目标企业全部或部分的股权。
杠杆收购十分适合资金不足而又急于扩大生产规模的优势企业。因为杠杆融资是一种负债性融资,它的收购资金绝大部分是来源于外债,自己投入的股权资本只占收购资金很少的一部分。债务比率的提高以及股东权益比率的下降,使企业资本结构产生重大变化,增强了财务杠杆的效应,为企业带来了极高的股权回报率。通常在收购实现后的前两年,股权回报率会很高,但随着企业每年产生的现金流和偿付债务,资本结构又发生变化,债务比率的下降减弱了杠杆效应,因而股权回报率也逐渐快速回落,但总体而言,杠杆收购下的股权回报率仍然高于普通资本结构下的股权回报率。
杠杆收购还可以使企业获得税收优惠。因为杠杆收购中的债务资本往往占全部资本的90%~95%,甚至更高,而为此支付的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作为成本扣除,因而可以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如果目标企业在被收购前有亏损,这部分亏损还可以递延,冲抵被收购后各年份产生的盈利,从而降低纳税基础。另外对于银行而言,由于有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做抵押,因而其贷款的安全性有较大的保障,银行乐意提供这种贷款。还有企业利用杠杆收购融资有时还可以得到意外的收益,这种收益主要来源于所收购企业的资产增值,因为在收购活动中,为使交易成功,被收购企业资产的出售价格一般都会低于资产的实际价值。再有,以杠杆收购方式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有助于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因为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是迅速淘汰经营不良,效益低下企业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效益好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能壮大自身的实力,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
但是,高收益与高风险共存,大量的债务融资也给杠杆收购的收购方带来了极大的风险。由于资本结构中债务比率过高,以及需要对债务资本的提供者支付较高的利率补偿,使得杠杆收购企业承受的债务压力极为沉重,如果管理部门在收购前后规划不周或收购后经营不善,很可能被债务所压垮。因此杠杆收购要有富有经验的投资银行积极参与,企业自身的管理层也要拥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二)分拆上市融资
企业分拆是指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最终出现两家独立的、股权结构相同的公司。如果新的分拆企业发行新股并上市,则其行为就是分拆上市。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所热衷的分拆上市,是指已上市公司分拆其部分业务另行上市。我国证券市场上近年上市的新企业大都是其集团公司分拆上市的子公司。其中迄今为止最大一起IPO�中石化的发行就是石化集团分拆资产上市的典型案例,其筹资额达到118亿元人民币之多。分拆上市适用于那些要全面的突出优质业务单位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以此来吸引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虽然分拆上市具有诸多的优势,但这种融资方式的使用也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所以在选择时要考虑以下几点:一是要明确分拆的目的,不可认为分拆上市为圈钱的工具。二是分拆上市几乎不可避免的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股权稀释,要重视因股权稀释带来的外来威胁。三是确保在可预见的一段时期内分拆业务的市盈率高于母公司。四是确保母公司与子公司现金流量的平衡。
(三)托管融资
企业托管,在我国还处于发展阶段,但从它已在一些国家付诸实践并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的事实来看,这种非主流的资本运作模式已逐渐被大家所认同。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它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颇为相融,与收购和兼并方式相比较,托管回避了企业体制可能改变这一敏感问题,为企业改革实实在在地开辟出了一条崭新的途径。大量的实践充分表明,无论是对有较强经济实力想要实现低成本扩张的企业而言,还是对以搞活国有企业为最终目的的政府来讲,托管都不失为一种既积极又稳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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