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公司的欠条超过三年,还能追讨吗
时间:2024-05-06 16:43:06 15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债务凭证虽具有无限有效期,但如在诉讼时效期内尚未行使或严重逾期,作为债务人将有合法抗辩权拒绝履行债务,因此请债权人务必关注诉讼时效之限制。通常普通民事纠纷的法定诉讼时效设为三年,自受害方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以及责任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权益损失已跨越二十年之久,人民法院将不予再行保护。如存在特殊情由,可申请相应延长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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