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离职后诋毁原公司要担责吗
员工离职后若对原公司进行诋毁,确实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员工损害公司名誉导致公司的损失的,应该承担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刑事责任:员工恶意的损坏公司的信誉给公司声誉及信誉造成不能挽回后果的,将会被以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构成损害商誉罪要件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行为方面来看,构成该罪的行为必须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里的捏造是指凭空编造虚假事实,散布则是指通过各种方式在公众中宣传、扩散这些虚假事实。
2.从客体方面来看,该罪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1)商业信誉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的信用程度和名誉,包括社会公众对该经营者的资信状况、商业道德、技术水平、经济实力等方面的积极评价。
(2)商品声誉则是指企业投放市场的商品在质量、品牌、风格等方面的可信赖程度和知名度。
3.构成该罪还需要满足一定的主观要件,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并希望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这种故意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过失不构成此罪。
三、损害商誉罪的主观特征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主观特征主要体现在行为人的认知和意愿上。
1.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这包括对捏造事实的认知,以及对自己所散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判断的能力。
2.行为人希望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这种希望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1)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确希望自己的行为能够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
(2)间接故意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损害他人的商誉,但对此结果持放任态度。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都需要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商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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