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行动人协议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具体就是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其他股东要与一致行动人保持统一意见,并进行表决,这就是一致行动。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
1、各方同意,将《一致行动人协议》第3条修改为“各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直至达成一致意见。”
2、本补充协议为《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一致行动人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未予变更之相关事宜,仍按《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执行;《一致行动人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致行动人一般就是共同来进行控制公司的股东的人;对于此行为的人一般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就必须要保障当事人都会在场,从而保障各自的合法利益,因此,在协商的时候就要把所有的条款写清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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