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法院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通过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冻结存款、扣押车辆、查封房屋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动交来赔偿款结案的3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结案的2件,当场立即履行结案的1件,履行到位标的24.367万元,大大提高了当事人对该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黄某与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周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周某仍拒不履行。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没有存款,但其名下有辆大货车,周某一直用来运输水泥、石碴等建筑材料。因周某故意躲避执行,作息出入时间不定,两年以来执行人员多次寻找无果。2014年9月9日下午,申请人黄某打电话举报,在覃塘某水泥厂拦截了周某及其大货车。执行法官迅速赶往现场,联合法警队、公安机关,将阻挠执行的周某及七、八名家属朋友制止,强制将大货车扣押回院。在对其及家人做了三个多钟头的法制宣传工作后,周某同意一次性赔偿黄某经济损失6万元,同时黄某放弃迟延利息的申请。法院解除对周某大货车的扣押,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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