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瑕疵履行的后果是进行补正,补正不能的则应该进行合同的解除。法律对于瑕疵合同的具体规定是,如果瑕疵履行可以补正的。因补正标的物导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人应负迟延履行的责任,如果因债务人补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应负责赔偿。但是如果已经到了不能补正的时候,那么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并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债权人也可以在受领后,要求债务人降低价款或者报酬。
法律依据
一、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
1、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
按照违约行为是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可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的,为根本违约。部分违背缔约目的的,为非根本违约。同样一个违约行为,可能导致根本违约,也可能是非根本违约。例如,顾客买二米五布料,商店仅裁了二米三,短二分米的布。如果消费者买布的目的是做一套西装,二米三布料不够置装用,商店构成根本违约,如果消费者买布的目的是做一幅床单,虽短二分米,但不影响使用,商店则构成非根本违约。
2、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按照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不履行,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拒不履行指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却无正当理由而故意不履行,履行不能指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的履行在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合同的不适当履行,又称不完全给付,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不适当履行又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又含迟延履行。
3、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按照违约行为是否造成侵权损害,可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当事人履行合同有一般瑕疵的,为一般瑕疵履行。一般瑕疵履行有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履行迟延等多种表现形式。当事人履行合同除有一般瑕疵外,还造成对方当事人的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的,为加害履行。加害履行的特征是违约与侵权行为竞合,例如,债务人给付的机电产品存在漏电缺陷,导致债权人中电死亡,即为加害履行。加害履行也是一种瑕疵履行,故将与其对应的其它瑕疵履行称为一般瑕疵履行。
4、债务人履行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
按照迟延履行的主体,可分为债务人履行迟延履行和债权人受领迟延。债务人超逾履行期履行的,为债务人履行迟延。债权人超逾履行期受领的,为债权人受领迟延。
二、如何理解债的不履行的情形
1、履行不能: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
2、拒绝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而故意不履行。
3、迟延履行: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两种。
(1)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2)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受领。
4、不完全履行:债务人已经履行,但履行的内容不符合债之本旨。包括部分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和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