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刚签完房租合同不想住了钱可以要回来吗
若在签署租赁合同后产生退租意愿,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及实践经验,押金是可退还的。
押金这一概念源自我国法律中的质物制度,作为质押担保的一种常见形式,其表述为:“债务人为确保债务的履行,将一定金额的金钱移转于债权人所有,当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完债务义务之后,交付的押金方可用来冲抵货款或者用以取回。
”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租房合同一年,中途退租押金退吗
在租赁住房的环节中,通常情况下签订的协议都会有明确规定,即若租赁期限在一年之内,那么在租住期间内若出现中途退租现象,通常情况下承租方将会被视为违约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出租人有权根据已签订的合同约定,拒绝退还承租方所缴纳的押金费用。
然而,若承租方希望能够拿回自己已经支付的押金,应当主动与出租人进行商议,寻求解决之道。
倘若协商无果,可考虑采取进一步措施,例如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维护自身民事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有效时间应为诉讼时效期间,该期间共计三年。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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