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包括四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主体,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以牟利为目的。
一、投标投保罪的刑事构成条件有哪些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一)主体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及管理制度,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二、倒卖文物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倒卖文物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有:
1、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都可成为主体。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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