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海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收费吗
不收费
二、北海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的受理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二)因合并、分立解散;(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三、北海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的设立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法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事业单位,不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全文5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