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不还的对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对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偿还能力,没有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执行人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应当制作执行笔录,并由在场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查询、冻结、转移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的隐匿财产;强制交付法律文书规定的财产或者文件。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
1、讨债需具备的条件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2、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
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人无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经常迁移户口,时间长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平时应该注意留意债务人的动向以免债务人恶意逃债时一无所知。
3、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很多债务人往往借口没钱还债,而事实上有不少债务人都是隐匿了财产,一般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迁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的经营情况的好坏: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的职工收入状况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状况。接受继承和赠与的情况来间接了解其还债的能力。还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法院来调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证据。
4、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就债务问题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不还债时起算的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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