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如下: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纠纷;
3、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整,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发生租赁纠纷;
4、变相出租房屋出租纠纷,以逃避管理和逃税;
5、专业市场欠租金的家庭因拒绝支付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
处理房屋租赁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共有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
若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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