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有以下情况: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迁、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属于对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对方;扩建后,扩建部分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离婚时取得产权的房屋,一般以产权证发放时间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前租赁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为共同所有。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应遵从如下规定:
1、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离婚时可以按照财产分割协议执行,属于夫妻婚内共同财产的,应当均等分割,一人一半;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不需要进行分割。结婚之后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入,经营所得都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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