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恤金能否作为继承财产处理
抚恤金不可以成为遗产,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对死者亲属的经济补偿,因此抚恤金不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分割。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法律规定哪些是属于不得被继承的遗产
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
1.抚恤费,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革命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给予受该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抚恤费其性质并不是对死者个人利益的经济补偿;
而是国家对死者特定家属所给予的精神慰籍和物质帮助,应由有关人员直接享受,不属于死者遗留的个人财产;
2.人身保险金,被保险人如果指定了第三人为其人身保险合同的收益人时,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收益人可直接请求保险人向其支付保险金;
该保险金不列入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当然,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该保险金仍属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遗产继承的份额怎样确定
遗产继承的份额的确定方式是由各继承人协商确定,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n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n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n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n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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