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对空调温度的规定是: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各地可在确保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制订具体的控制标准。各级国家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发挥表率作用。
有几台空调也属商业秘密
“公司里有多少台空调,什么型号,这些都是商业秘密!”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王某夫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作为被侵权的一方,王某夫妇的老东家获得5万余元的赔偿。南京天杰冷气公司是专门从事中央空调维保、水处理的专业公司,业务量一直很大。但从2008年开始,公司业务量直线下滑,特别是业务经理陈某负责的那几家大公司,多年合作的几家公司的业务全部转给了一家名为“约维贸易”的公司,这让天杰冷气公司法务部主管难以理解。经过一番调查发现,这家名为“约维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不仅是陈某的丈夫,还是天杰冷气公司的员工,专门负责空调维护工作。“这不是挖老东家墙脚吗!”发现这一情况后,天杰冷气公司当即将“约维贸易”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某夫妇告到了南京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并赔偿损失及律师费用。“我使用的仅仅是对方公司的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这些都属于公共信息,可以在公开途径查询到的,怎么成了侵权?”“约维贸易”公司的负责人王某感到不解。但法院调查却发现,王某在使用这些信息的同时,还使用了对方公司拥有的空调的基本信息。随后,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王某夫妇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天杰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4万元和其为制止该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1万元。王某夫妇不服,上诉至江苏省高院。高院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不焚烧垃圾、秸秆,少烧散煤,少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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