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倒塌宅基地会被收回吗
当获得宅基地的确权之后,若农村住房因自然或其他原因而倒塌,宅基地并不会被政府收回。
针对宅基地的建房批准手续,仍须再次提交申请以供审批。
宅基地确权证书,即所谓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其所代表的并非宅基地使用权人拥有永久使用权,而是仅在房屋存续时,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方能得以充分行使。
因此,当你的农村自建房因各种原因倾毁,若希望在原有宅基地重新重建房屋,则必须再次提出建设住宅用地的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审批。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能通过买卖变成农村宅基地许可证吗
满足如下条件者可进行土地转让操作:
1、按照土地出让合同之约定全额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滞纳金、违约金以及相关税费,且已经获得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不可更改土地出让合同所约定的土地使用目的以及建设规划条件等前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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