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调解有无时间要求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要求裁决程序启动之后必须在固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庭前调解,但为了保证庭审工作的高效推进,法庭对案件整体处理时长设定了一定的限制。
据悉,依照相关法律条款,各级人民法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处理案件之时,通常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完成审判流程;
若遇到特定紧急情况需延期,须得到我院院长的批示,且所延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此基础上仍需延期的话,则需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等待上级机关批复。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对于一般的民事纠纷,调解已经成为法院的常规操作环节。
包括庭审前的调解以及庭审后的调解等多个时间节点,即便是在执行阶段,也可尝试通过执行和解来解决问题。
当案件进入二审及再审程序时,调解依然是可行的途径之一。
简言之,调解这一方式贯穿着整个民事纠纷解决过程。
在诉讼过程中的调解乃由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共同参与,达成的调解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并经法院依法审核确认,便具备与法院裁判书同等的权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法院调解成功如何收费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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