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具有强制性吗
时间:2023-04-02 11:32:01 41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一、商铺挖地下室违法吗?

业主乱挖乱建地下室隶属行政违法做法

(一)私挖乱建地下室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八条明确限定,城市市区的土地隶属国家所有。因此,任何单位或个人欲使用城市市区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空间,均应得到权利人国家的认可。其表现在法律上,就是应通过出让或划拔方式从国家处得到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第五、六、七、十条的限定,出让的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议的规划设计要求及附图,规划设计要求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高度等,且出让方、受让方不得私行变换规划设计要求及附图,在出让转让经过中确需变换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准许认可。从土地权属角度考察,各商品房的购房业主是在购房商品房的同时,亦从开发商处受让了房屋所属土地的使用权。而所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开发商从政府处以出让方式获到时,即通过行政审批及出让合同的方式确定了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高度等规划设计要求。这些要求,购房业主均须无要求遵守,且在未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情况下不得私行改变。

(二)私挖乱建地下室违背了相关的规划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限定》等法律法规明确限定,各种工程建设(包括地下建设)应当符合当地的城乡规划布局并应以获到规划许可为前提,而且并无任何例外限定。私挖乱建地下室,无疑隶属工程建设做法,当然应遵守规划行政法的限定

二、劳务派遣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房屋被违建拆除后还有补偿吗

房屋违建被依法拆除,并没有补偿。《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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