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截肢一条腿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进行赔偿,还有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一条腿残疾会赔偿的项目有:
1、医药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3、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等等。
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以下的赔偿:
1、在治疗期间以及康复阶段,受害者耽误的工作时间以及收入;
2、在治疗期间,因为行动不便,受害者聘请护工照顾自己的生活所花费的护理费用;
3、受害人及其陪护的人员因为治疗或者转院花费的交通费用,受害者需要出具发票作为凭证;
4、受害者及其陪护的人员治疗花费的住宿费用,赔偿金额可参考当地机关的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补贴;
5、受害者及其陪护的人员治疗期间的伙食费,赔偿金额可参考当地机关的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贴;
6、受害者因为受伤需要补偿营养花费的营养费用,需要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赔偿金额;
7、受害者如果因伤致残,需要根据其伤残的等级确定赔偿年限以及金额。一般赔偿年限为定残之日起20年,受害者年龄大于60周岁的,年龄增加一岁,赔偿减少一年,受害者年龄大于75岁的,赔偿年限为5年;
8、受害者因伤致残,需要购买辅助器材,一般按照普通的器材价格作为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器材机构出具的赔偿意见作为参考;
9、受害者因伤失去了劳务能力且存在被抚养人,如果被扶养人属于未成年的话,需要赔偿至18周岁。
30岁交通事故截肢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扶养五年。
(九)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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