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公证能否证明没有继承财产
民法典对公证能否证明没有继承财产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继承行为可以公证的,所以没有继承遗产可以申请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放弃遗产需要进行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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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做相应表示,将会被视为接受继承。
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公证不是必备的手续,不过为避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继承纠纷,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办理公证手续来放弃遗产继承。
并且,做弃遗产继承公证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必须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2、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申请办理时要提交以下几种材料文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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