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暂行办法
时间:2023-04-22 16:54:51 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南宁市的知名度,特设立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现就这一称号的授予,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条件本人自愿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南宁市户口的中国公民(含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外籍华人和外国朋友均可被推荐授予“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关心和支持南宁市两个文明建设,为促进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

(三)与我市有经常性的来往,并对南宁有较深的感情,积极对外宣传南宁市,为南宁市扩大开放和加快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二、权利和义务(一)我市举行的重大庆典、重大活动,邀请荣誉市民作为嘉宾参加;

(二)我市举行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的会议,邀请相关的荣誉市民参加;

(三)由南宁晚报社向境内的荣誉市民赠阅《南宁晚报》,由南方侨报社给境外的荣誉市民赠阅《南方侨报》;

(四)荣誉市民应积极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献计出力。凡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的荣誉市民,可评为“南宁市模范荣誉市民”,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推荐和审定(一)“南宁市荣誉市民”由市直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推荐;

(二)推荐单位填写申报材料交市政府办公室汇总,经市政府办公会议通过后报市委批准,再以市政府名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四、发证市人大常委会审定后,以市长的名义签发《南宁市荣誉市民证书》并加盖南宁市人民政府公章,授予“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

全文6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暂行办法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暂行办法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