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当事人对起诉的案件在七日内判定是否受理;
2、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先进行调解;
3、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属于什么程序
(一)原告起诉阶段:
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三)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1、法庭调查;
1、法庭辩论;
2、法官调解;
3、双方总结
5、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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