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如果就离婚及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根据双方的意见草拟离婚协议书,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未能协议离婚,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准备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书、未成年儿童出生证明书和财产证明书。如果没有孩子和财产问题,就没有必要处理以下两个项目。准备好上述资料后,立案离婚诉讼状,立案管辖权法院。法院立案后安排时间开庭。被告在受到原告起诉材料后,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供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开庭时双方必须出席审判,法院根据开庭审判明确的事实作出判决是否允许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后,任何一方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可在上诉期间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法院一般判断双方不离婚。原告在判决书生效后6个月可以再次起诉离婚,被告在一审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的程序
单方离婚即同过诉讼手段进行离婚,要经过八个步骤: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一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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