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哪些情况下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时间:2023-09-02 05:10:20 4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该段内容讲述了公司向股东发出要求回购其股权的通知的情形,包括连续五年没有向股东分配利润、进行合并、分立或主要财产转让、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继续存在等。除上述情况外,股权投资只能通过转让退出。简而言之,股权投资的退出需要第三方接管原股东的股票,否则很难回购股票。

公司可以按照以下情形,向股东发出要求回购其股权的通知:

1.公司连续五年没有向股东分配利润,且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法律规定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2.公司进行合并、分立或主要财产转让;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原因,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继续存在。

除上述情况外,股权投资只能通过转让退出。主要转让包括大股东回购、第三方收购、公司上市等。简而言之,股权投资的退出需要第三方接管原股东的股票,否则很难回购股票。

哪 些 情 况 下 股 东 可 以 要 求 公 司 回 购 股 权 ?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要求公司回购股权。这些情况包括:

1.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当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股东有优先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2. 股东权益受到侵犯:当公司的经营行为严重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导致公司经营无法继续时,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3. 欺诈、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股东存在欺诈、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导致公司价值受到严重损失时,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4. 法定情形:根据《公司法》其他规定,如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等,使股东受到严重损失时,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时,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且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需要通过相关决议,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另外,如果公司未能按照股东要求及时回购股权,股东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欺诈、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和法定情形外,股权投资还可以通过转让退出。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时,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并经过相关决议和备案。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回购股权,股东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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