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描述了一个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金额范围,收费比例有所不同。五十万元及以下部分的收费比例为0.3%,如果费用在200元以内,将会被收取200元。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部分的收费比例为0.25%,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部分的收费比例也为0.25%。以此类推,一亿元以上的部分的收费比例为0.01%。
五十万元及以下部分的收费比例为0.3%,如果按照这个比例计算,费用不到200元的话,将会被收取200元。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部分的收费比例为0.25%,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部分的收费比例也为0.25%,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部分的收费比例为0.15%,两千万元至五千万元部分的收费比例为0.1%,五千万元至一亿元部分的收费比例为0.05%,而一亿元以上的部分的收费比例为0.01%。
房 子 过 户 公 证 费 的 具 体 收 费 标 准 是 什 么 ?
房子过户公证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因地区而异,但一般由当地物价部门制定和公布。根据《房屋交易管理条例》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过户公证费由房屋过户申请人承担,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根据《房屋过户公证服务价格标准》的规定,房屋过户公证费按件计收,不得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房屋过户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
因此,房子过户公证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应遵循当地政府制定的价格标准,以保障房屋过户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根据《房屋过户公证服务价格标准》的规定,房屋过户公证费按件计收,不得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房屋过户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因此,房子过户公证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应遵循当地政府制定的价格标准,以保障房屋过户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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