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证员公证书的费用问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而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则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此外,根据《公证员公证书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证员公证书的费用是根据办理的公证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的。因此,具体的公证费用需要根据不同的公证事项来确定,建议当事人向当地公证机构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五章 公证效力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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