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子女教育支出的扣除属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具体介绍如下: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
4、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定额扣除。
一、个税附加扣除项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各专项附加扣除有不同的标准。
二、个税如何计算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缴个人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综合所得减去以下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
1、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
2、个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
3、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4、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全文6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