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法院会通过官方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向公众公开各法庭的编号、具体位置以及旁听席位数量等信息。如果旁听席位充足,则不需要提前申请,携带身份证即可参加旁听。但有些案件因为原被告人数众多,或者有一定的影响力,则需要提前申请。如果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就会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1、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2、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3、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4、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5、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法院旁听网上预约流程
首先只要你年满18周岁,具有公民身份证就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旁听,需要提前进行预约。凭身份证进行预约。
如果出现旁听人数特别多,那么会进行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或者优先安排当事人以及近亲家属和案件有关的人进行旁听。
申请旁听证的时候,需要详细的填写个人的信息,保证准确性,完整性,提交预约申请以后,等待短信通知,短信通知,通常会在当天6点之前送达,如果提示预约失败,那么就说明预约没有成功。
在旁听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喧哗,鼓掌,吸烟,拨打或者接听电话,也不能够对审判活动进行录像,录音拍照等传播活动。不得带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入场。
申请旁听证,每个人每天只能预约一次。多次申请是无效的。
预约成功以后,应该按照预约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如果迟到。不予入场。旁听时要携带旁听证以及本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允许入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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