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国家工作人员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构成招摇撞骗罪,由公安机关立案追诉;如假冒国家工作人员威胁他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或者抢劫罪,由检察院受理侦查。
一、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二、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什么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招摇撞骗罪仅限于骗取他人财产,欺骗罪是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欺骗、骗取荣誉、职务、职称、福利甚至爱情;
2、犯罪对象不同。欺骗罪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招摇撞骗罪主要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犯罪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大,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诈骗罪处罚。
三、怎样辨别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区别在于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损害了国家威信,骗取的包括财务、工作、荣誉等。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损害了国家危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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