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名下房产有什么继承方法
时间:2023-08-03 19:14:08 1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父亲名下房产继承方法如下:

(1)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

(2)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3)如果该房产由“父亲”独有,且无遗嘱,则由亡者的女儿及其母亲平均分配,如果亡者的女儿还有其他兄弟姐妹的,也应当参与并平均分配。

房产继承的流程是什么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父亲名下房产指定儿子继承可以吗

可以。

1、父母生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的情形下,可以就其个人财产进行处置,指定遗产继承人,该指定继承人可以是子女之中的一人或几人,也可以是其他公民或法人

更可以将个人财产,在其去世之后,捐赠给国家。

2、遗嘱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可以自书遗嘱,经立遗嘱人本人签字,写上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经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附年、月、日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

危及情形下,可以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危及的情形消除后,应进行自书或代书遗嘱,之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所立遗嘱的见证人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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