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新农保领取待遇人员领取养老金期间,需对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邮编、地址等不涉及待遇的个人资料进行变更的,均可申请变更信息。
提交材料
1、变更领取基本养老金账户的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参保人本人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开户银行按各区社保机构要求)
2、经公安部门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的
(1)参保人现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前后的相关资料。
3、变更电话、邮编、地址的
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在每月25日前带齐资料到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变更手续;
2、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办人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收取相关资料予以受理;
3、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变更个人资料,出具核定资料;
4、完成核定的次月15日前,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告知申办人待遇核定情况,领取核定资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当月办结(因特殊情况延误除外)。
办理地点
户籍所属各区社保经办机构
办公时间
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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