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农村房产证可以写叔叔和侄子名字吗
在我国,法律并未对房产证上可添加姓名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也无相关规定表明房产证仅能添加特定数量的姓名。
为了实现房产证上出现叔叔与侄子的名字,需要双方共同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住房产权份额的买卖或赠与过户手续,将部分房屋所有权转让或赠予给叔叔与侄子,使这二者成为该住宅的共有权人后,方能顺利完成房产证上增设叔叔及侄子姓名的程序。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二、人死了房产证上有名字的有补尝吗
在被拆迁人离世的情况下,其法定继承人将有资格领取相关补偿款。
按照相关合同及法规规定,应当依法按期足额支付房产基地补偿费用、房屋本身以及内部装潢补偿费用、拆迁房屋安置费用以及搬迁费用、生活困难援助及奖励费用、房屋内各种家用电器迁移补偿费用、非住宅型房屋经营损失补偿费用等多项款项。
被拆迁房屋所获得的补偿金额或重生费用,主要目的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者所遭受的损失。
一般而言,针对这部分的补偿金额会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特性,以及房屋折旧程度进行细致的划分,而后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精确的计算。
关于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土地属性可细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
在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应以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中所记载的建筑总面积,以及被拆迁区域内房屋市场估价作为基础,计算具体的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拆迁时,则需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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