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予以立案之后,会依照法定程序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以供被告查阅,而被告收到此副本后,依法享有十五天的期限提交书面答辩状。
在答辩状中,必须包括被告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以及职业等方面的内容。
若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需详细注明其名称、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对于涉及到个人债务纠纷的案件,原告仅需提供债务人的个人信息便可。
然而,若被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提起诉讼时,原告还需提供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全称、注册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详细资料。
关于诉讼是否会通知欠债人的家属,这主要取决于法院的具体操作规程与相关规定。
通常情况下,法院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的同时,也会告知被告及其家属有关诉讼事宜,除非存在特殊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
若被告为自然人,其家属很可能会获悉诉讼信息;
反之,若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理应了解诉讼的相关情况。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对欠债人提起诉讼都会通知其家属,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明确限制了通知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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