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淮安一男子拍视频造谣3人确诊被刑拘
8月2日,一条内容为涟水县人民医院有三人被查出患有新冠肺炎被带走隔离,涟水县已经有新冠肺炎患者的短视频在微信群传播,被网友广泛转发。经警方调查,该信息为虚假信息。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荣因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
二、造谣疫情怎么处罚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第二条第(六)款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造谣传谣的行为做了专门的规定,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现根据该《意见》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列出相关犯罪情况如下:
(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寻衅滋事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四)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其他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对虚假疫情信息案件,要依法、精准、恰当处置。对恶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制造社会恐慌,挑动社会情绪,扰乱公共秩序,特别是恶意攻击党和政府,借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要依法严惩。对于因轻信而传播虚假信息,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三、扰乱公共秩序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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