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婚姻和第一次婚姻可以生三个孩子,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同省份和地区的要求有些不同。以云南省的生育政策为例: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一个孩子:(一)再婚前各生一个孩子的;(二)再婚前一方生了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生过孩子,再婚后生了一个孩子;(3)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子女的。
女方是初婚男方第三胎能准生证拿吗?
现在已经不需要办理准生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指出,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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