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驾驶拘役能取保候审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醉酒驾驭所涉违法行为可能需承担拘役这一刑事处罚,而拘役恰属于本款中所定义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范畴之内。因此,若醉酒驾车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取保候审的其余法定条件,诸如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进行取保候审的特殊情况,从理论层面来看,他们确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仍需依据每起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加以判断,其中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其是否有悔过自新的意愿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诸多因素。
最后,是否准许取保候审,将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醉酒驾驶需要拘留吗
我们想提醒您,在法律中,对于因醉酒驾驶而被判处刑罚的行为,应当适用拘役而非拘留,关于拘役的期限,法律规定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但实际执行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将被吊销驾照,并且五年内都不可以重新获得驾照,同时还会受到法院的判罪和罚款处罚;如若所驾驶的是营运车辆的话,那将被吊销驾照,且十年内无法重新获得驾照,更为严重的是,终生都不能再驾驶营运车辆了。同样地,无论酒后驾驶与否,均需接受上述的判罪及罚款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涉及到醉驾案件的被定罪人员时,他们将有可能面临着拘役的刑罚。然而,这仍然属于可以通过缴纳保证金并遵守相关规定来获得取保候审的范围之内。在合适的情况下,如果被告满足了其他所有的法定条件并且没有对社会构成任何实质性威胁的话,他们是享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的。然而,最终是否批准该申请还需要经过全面细致地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其对于自己行为的悔悟程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然后由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共同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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