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广告法违禁词的罚款标准
违法广告处罚如下: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二、怎么举报广告法违禁词
1、先向工商局部门打电话咨询,看看是否遇到了诈骗,并且核实来电的真实性,在确认为真的投诉以后立即撤下违法或可能违法的广告页面。
2、然后可以寻找熟知《广告法》的人来判断被举报的内容是否真的涉嫌违法,如果涉嫌违法,立即准备一份专业的《行政处罚减免申请书》。
3、如果工商人员向商家索要相关材料,例如订单交易记录、营业执照等,千万不要着急准备材料,通过询问商法通的律师,建议是先找人摸清工商局掌握了哪些证据再进行应对。因此,第一次去,材料一定不要带齐,工商局那边想要调取该产品页面后台时,可以以涉及公司机密为由拒绝。
4、在了解了相关的事情以后,可以咨询工商那边是否可以协商处理,询问的态度一定要好,向工商表明自己有积极改正的决心,并询问工商局投诉者的联系方式,争取协商解决此事,一般情况下工商都会同意协商。
5、与对方协商时,可以协商要求对方撤诉,要求对方写一份《撤销举报承诺书》,商法通律师着重提醒在承诺书中一定要注意不要自认违法,对于违禁词方面也尽量模糊化处理。
三、广告法对违禁词的规定
《广告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了禁用用语如下: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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