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虚高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填低房价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交税。前几年在业内“流行”而后被明令禁止的“阴阳合同”,现在仍在“地下”有所动作——同一宗房产交易,却签三份成交价格不同的合同,而且三份合同还各有“妙用”。
【案例回放】一套房有三个价格。近日,钟先生在海珠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在房屋中介的操作下,他和卖家依据谈妥的40万元的价格签订了买卖合同。可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中介还多准备了两份合同。中介向其解释道,因为钟先生是以银行按揭的方式购房,为了能够多贷款,可以签订了一份成交价格为44万元买卖合同,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另外一份可以用来登记备案和缴税时用,成交价格可以写少点,36万元就可以,这样就能少交点税。
【律师解读】情节严重可能坐牢业内人士指出,签订“阴阳合同”进行偷税的行为不仅损害国家的利益,也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恶果。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由于存在不同版本的合同,买卖双方交易的凭据也缺乏唯一性,容易产生纠纷。从卖家看,可能存在将房屋权益转让给买家后,买家以价低的合同作为交易凭据,拒绝按事前商议的房价支付房款的风险,从而蒙受经济损失。
而从买家来讲,虽然这一次交易少交了一些税费,但如果该房屋要再次进行交易时,在不满足免除土地增值税的条件下,由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购入价低于实际成交价,故作为计税依据的增值额比实际增值额大,这样算下来,其实并没有“省”多少钱,甚至还会变成“打了一次亏本的算盘”。
律师指出,虚报房价并发生偷税或“超贷”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会造成刑事犯罪。据了解,财政和地税等相关税务管理部门,对于纳税人申报的“实际成交价格”也会进行审查,一旦查出存在偷税行为,会作出相应处罚。而如果虚报房价以骗取高额贷款的行为被银行发现,则银行会向当事人追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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