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农村耕地占用国家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1.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耕地的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来进行计算。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第二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有哪些
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有: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征地公告;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之日补偿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为单位制定并公告;
6.征地补偿方案报批;
7.征地补偿方案批准;
8.土地补偿登记;
9.补偿,交付土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个人的房屋和其他房地产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
三、农村征地补偿应遵守哪些原则
农村征地补偿应遵守的原则有:
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
2.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3.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政府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
4.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
5.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不得违规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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