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柳南警方5日通报,一男子因嫖娼时被卖淫女偷走400多元现金,为泄愤杀害了卖淫女作为报复。日前,该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归案。
9月26日下午18时25分,柳南警方接到一名自称为房东的李姓市民电话报案称,有人可能死在其出租屋内,请求警方出警调查。柳州市公安局南站责任区刑侦大队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发现出租屋内有一名女姓已经死亡,在现场,没有找到死者的手机和任何值钱的物品。
经查,死者姓薛,54岁,长期以卖淫为生。民警通过现场查看,认为死者应为他杀。警方建行将死者进行尸殓,遭到死者家属拒绝。经过一天的思想工作,其家属才同意进行尸殓。民警将死者尸体冰冻后发现其脖子上有被掐过的痕迹,警方确定死者为他杀。
警方经过调查得知,死者最后接触的人是一名着白色衬映,蓝色运动裤的男子。经过多方侦查,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应居住在荣军路一带。10月3日晚10时许,警方在柳州市荣军路东三巷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到死者薛某的手机和一根撬棍。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曾有过多次盗窃的前科,今年5月刚被释放。黄某供认,9月25日晚9时许,他在柳州鱼峰山附近碰到薛某,薛某向黄某提出卖淫,两人谈好价钱后,薛某将其带到居住处。性交易后,黄某发现身上的400多元被盗,遂与薛某发生争执,黄某一努之下,用双手使劲掐其脖子,一直掐到薛某断气为止。事后,黄某拿走对方的手机和600多元现金,并迅速逃离现场。
男子追女失败泄愤放火获有期徒刑4年半
近日,静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4年半。
2013年底,谢某在一次金融产品销售中结识了张小姐,已婚的谢某对张小姐产生婚外情,谢某并将张小姐介绍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工作,两人还共同合租一段时间房屋,且大部分房租由谢某支付。谢某时不时为张小姐购买衣服、首饰及手表等物。在一次开车送张小姐去大卖场购物时,谢某乘其不备偷配了其暂住地房门钥匙。
谢某于2014年2月离婚,后在单位附近另租一套房屋与张小姐合租并再次猛烈追求后者。张小姐当时交往了一位外籍男友,根本看不上谢某。但对谢某送上的手表、手机、项链耳环等物,张小姐则是来者不拒。她承认加上两人经常在外吃饭、合租房屋,谢某多花了约有三四万元。去年10月,张小姐才搬离他处居住。
2015年3月23日中午,谢某发微信给张小姐邀她晚上一起吃饭,但得到回信只有不去两个字。当天13时20分许,谢某来到张小姐的暂住地,戴口罩用之前偷配的钥匙潜入无人的房间,用打火机点燃了室内床单随后关门离开。13时35分许,邻居发现浓烟滚滚拨打报警电话,消防部门派出8辆消防车、指挥车赶赴现场才将大火扑灭。大火造成楼上楼下邻居直接经济损失近10万元。
法院认定谢某犯放火罪,遂作出了一审有罪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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