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协商决定财产分割:民法典中有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能由一方决定,需要在协商下进行。
(二)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女性,不能觉得女方挣钱不多就少分,要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四)给予补偿: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这里的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因为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没有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离婚怎么要求财产分割?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用是怎么收的
(一)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二)离婚财产分割
1、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2、现行《民法典》婚姻编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3、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三)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用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由于不涉及交费区间,各地法院统一适用该规则。
2、简单地说,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纳。但是如果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除了就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纳费用,同时还要交纳按照件数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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