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条件如下:
1、股东要想对外转让股权,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数以上股东同意,否则不能转让。法定形式是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2、当股东想转让股权时,其他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可以行使或放弃。只有当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时,股东才能转让该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转让规定
关于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规定有如下:(一)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没有约定,就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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