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应是行政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属于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但是,如果除摩托车使用假牌照的违法行为外,如果经查还存在其他的犯罪行为的,则应该是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相关案例】
一男子驾驶假牌照摩托车违规在北京二环路主路行驶,遇执法民警拦截时连续闯卡并将一名民警撞成手臂骨折。记者从北京警方获悉,这名男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负责人介绍,10月29日中午,交管部门在南二环内环主路菜户营桥东侧东向西方向开展交通秩序维护整治时,一辆京B牌照的两轮摩托车违反禁限行规定在二环主路行驶。民警拦截纠正时,驾驶人闯卡逃跑。现场交警立即部署同一路段两个执勤组拦截,摩托车连续闯卡,在第三道拦截岗时将民警撞倒,导致民警手臂骨折。随后摩托车驾驶人被民警现场控制。
经过调查,嫌疑人吴某驾驶的摩托车使用的号牌为假号牌,且吴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无摩托车驾驶证。目前,吴某被刑事拘留,因使用伪造号牌以及驾驶车型与准驾车型不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交管部门合并处以罚款5500元、记24分并拘留的处理。
京华时报讯前天中午12点多,吴某驾驶摩托车违法上二环主路行驶。民警3次拦截,吴某拒不停车并撞伤一名民警。昨天记者获悉,吴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西城警方刑拘。
樱桃园交通大队队长吴*军介绍,当时他骑着摩托车在西城区南二环主路巡逻,看到一名男子在二环路主路上行驶,“当时他的车速有60公里左右,我当即通知执勤民警进行拦截”。吴*军说,同一路段的两个执勤组对吴某实施拦截,吴某驾车闯过两道拦截岗后,在闯第三道岗时将拦截民警郭*涛撞倒。
“吴某看见民警后根本没有减速反而还在加速。”吴*军说,在撞倒民警后吴某被赶到的民警制服。
据介绍,吴某驾驶的是一辆京B牌照的二轮摩托车,违反禁限行规定上二环主路行驶。经调查,吴某驾驶的摩托车号牌为假号牌,并且准驾车型为C1,无摩托车驾驶证。被撞的民警手臂骨折,随后被送往积水潭医院接受治疗。
吴某(男,24岁)交代,当时看到民警拦截后头脑发热,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民警不会拦截我就往前开,没想到撞到了交警”。
目前,吴某因使用伪造号牌以及驾驶车型与准驾车型不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交管部门合并处以罚款5500元,记24分。同时,吴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西城警方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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