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没有区别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就是合同,协议在法律层面上和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是一致的,所以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没有区别的。
借条与借款协议有区别吗
借条与借款协议有区别,区别如下:
1.借据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2.借据与借款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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